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民建市委设有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4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度,民建淮安市委在民建江苏省委和中共市委统战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年初制定的相关计划及市科学跨越发展目标的有关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参政议政
认真落实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按时完成各项调研任务。
1、高质量完成民主协商调研任务。根据市委统战部的安排,民建市委二、三季度的调研题目分别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繁荣地方戏曲文化,再造乐活淮安》两篇调研报告。调研期间,我们分别走访了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调研工作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市委统战部对民建市委调研成果均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完成不少于5篇调研报告。一是《关于对金融中心调研情况的报告》获得姚书记批示;二是《关于加快我市农村电商发展的建议》调研报告获得市委姚书记、惠市长批示;三是《关于尽快规划建设淮河入海航道核心港区的建议》获得市委姚书记、惠市长批示; 四是《关于策应南京江北新区发展战略推动淮安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议》获得姚书记、惠市长批示;五是《关于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国家战略形成的建议案》(民建撰写,市政协提交)获得姚书记批示;六是完成《淮安金融中心建设和发展调研思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发挥小贷公司积极作用》、《关于淮河流域区域发展及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的思考和建议》等多篇调研报告和课题研究。
3、完成市政协大会发言和集体提案的撰写。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以民建市委集体名义提交大会发言2篇,分别是《将白马湖打造成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高地》、《加快众创空间建设 推动“双创”快速发展》;提交集体提案8篇,其中有1篇被列为主席督办提案;民建会员以个人名义提交大会发言9篇,委员个人提交提案26篇,其中2篇被列为主席督办提案。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全会上,《策应南京江北新区建设 带动江苏江北地区协调发展》被作为省政协大会发言,《关于推动淮河生态经济走廊发展战略尽快实施的建议》、《关于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建议》入选集体提案。
4、按要求参加“季季谈”、“季季看”、“双月谈”等活动。市委主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均按时参加每次“季季谈”、“季季看”、“双月谈”等活动。
二、民主监督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强市和文化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2015年11月4日,民建市委及时在《淮安民建》网站发布文章,号召全体民建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2016年11月11日,淮安民建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将学习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共淮安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11月27日,民建市委召开七届二次会议,再次组织全体市委委员、各基层委员会(总支)主委、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要求各基层组织深入学习领悟全会精神,将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强市和文化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民建市委积极参与工业强市和文化建设工作调研,在今年第二季度“季季谈”上提交《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报告,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切入点,围绕我市工业“4+2”产业升级版展开精心调研,下半年,又深化调研成果,完成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的淮安制造业转型升级研究》课题;三季度,围绕文化建设主题,优选从事文化戏曲工作的民建会员组成专题调研组,赴市文广新局及各个戏曲剧团开展地方戏曲文化建设工作调研,针对当前我市地方戏曲发展存在的客观问题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取得良好成果。
2、认真贯彻与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对口联系制度,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根据中共淮安市委统一安排,民建市委与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安监局四个政府部门为对口联系单位。3月3日,民建市委在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召开2016年度对口联系工作座谈会,4家对口联系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分别介绍了各自部门2016年度的重点项目、重大活动活动情况,并就全市工业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淮河入海水道核心港区建设、高铁枢纽站、世界水日活动,以及如何做好本年度对口联系工作等议题进行讨论。3月5日,民建机关总支组织会员赴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市水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6月,民建市委就工业强市“季季谈”课题与市经信委联合开展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报告内容获得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3、充分发挥特约人员等监督作用,为促进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行风政风效能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民建市委充分发挥特约参政人员、行风监督员、会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就如何做好行风建设积极建言献策。4月7日,组织调研全市园林建设情况;4月28日,组织调研市政务中心工作情况;7月20日,组织调研里运河文化长廊建设情况;10月10日,组织调研洪泽旅游建设情况等。
二、社会服务
1、进一步推动“同心助推淮安科学跨越发展行动”上台阶上水平。2016年,民建淮安市委继续发挥“专家工作站”这一社会服务新平台的优势,利用会内专家为会员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一是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专家工作站平台,帮助淮安市神洲水产品有限公司开展了“河蚬提取物醒酒护肝功能性产品”开发项目,获批2016年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立项;帮助淮安市建纬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司法鉴定(工程类)”项目和“效能测评(节能类)”项目申报国家级实验室认可并获得国家认监委认定通过;帮助淮安天圣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型LED照明节能技改项目推广申请了江苏省科技厅苏北专项淮安市科技创新项目;帮助江苏凡新新材料科技公司进行新产品开发,对现有木塑类产品进行功能性改造,进一步拓展产品的使用范围和附加功能等。二是指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如帮助淮安翔和羚物流公司、淮安交运危货运输公司制定物流企业发展规划,并结合民建省委开展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调研活动,协助淮安翔和羚物流公司建立众创空间,设立创业辅导中心;帮助淮安市永顺德肉联厂制定企业发展规划,促成该公司与淮阴师范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广济医药连锁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职业经理人管理、劳务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等。三是不断完善专家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对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制定出台了《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专家工作站的机构职责和考核奖惩。四是着手打造“星级专家工作站”示范点。根据市委统战部评定星级专家工作站要求,要求各专家工作站加强软硬件提升,先期开展自评,初步评定了5家三星级专家工作站,15家二星级专家工作站。
2、建立完善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市委会机关的纽带作用,民建市委在今年换届之后,及时调整并完善了市委会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通过与“三进三帮”工作相结合,根据市委会领导班子的职责分工,分别与相关基层委员会(总支)、各专委会和市委会挂钩帮扶共建单位相联系,积极开展调研活动以及扶贫帮困、社区共建等工作。今年以来,市委会领导班子积极加强与基层联系,多次到各自所联系的基层组织以及相关会员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倾听基层的声音,了解基层的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市委会领导班子还积极拜访会内的老会员、各专委会的专家学者等,听取并征求他们对新一届市委会工作的意见,鼓励他们贡献余热、发挥专长,为民建组织的发展献计出力。
3、积极参与统战系统服务企业专场招聘会。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与“统一战线服务中小企业专家招聘会”。今年7月,民建市委组织了广济医药、三爱化妆品等11家会员企业参加了统战系统服务企业夏季专场招聘会,共接待就业咨询500多人次,签订就业意向34份。此外,民建会员企业还利用开展“关爱大学生健康成长”行动的机会,主动与我市高校对接,到各高校开展定向招聘。
4、积极开展“和谐淮安建设志愿团”活动。根据市委统战部要求,组织会员做好“科技普及、法律宣讲、医疗服务”等社会服务活动。今年7月,民建清浦区三支部带领支部全体会员到农科院实验基地参观考察,走进田间,亲身体验农业科技创新成果;12月13日,民建工学院支部响应省教育厅、省科协号召,在市科技大讲堂为淮安市新区实验小学的同学们做了“走进材料世界”的科普讲座;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社区共建等时机,民建律师会员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市民解答法律知识;民建一院支部积极开展义诊活动,组织院内专家到社区、农村为居民和困难群众开展免费诊疗,受到群众好评。此外,民建清河区总支还在2016年开展了30场公益巡演活动,丰富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
4、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2016年,在市委统战部的正确领导下,民建淮安市委坚持打造“思源工程”等社会服务品牌,组织会员开展了“生育关怀行动”、“关爱大学生健康成长行动”、“关爱老人、关心母亲行动”、“关爱孤残儿童行动”等多项社会公益活动。同时,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在“六一”儿童节和全国扶贫日期间为贫困儿童圆梦,牵手大别山区小学,对山区贫困学生开展精准扶贫;关注失独家庭和残疾人家庭,为他们开展心理疏导并开展自闭症儿童关爱活动;结合会员工作实际,开展支农服务、义务献血、高考用电保障、免费高考房等特色社会服务工作。民建市委还加强与爱德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的合作,陆续在淮阴区、盱眙、涟水等县区开展了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救助孤儿等社会公益活动,为盱眙农村142名孤儿提供资助19万余元;对淮阴区淮海中学、盱眙马坝中学和盱眙县中学共计80名贫困高中生资助8万元,还将在涟水县朱码镇军田村引入“爸妈食堂”公益项目,每年投入20余万元,为军田村85名“五保”、低保和生活困难的老人每天提供一顿午餐助餐服务。此外,民建市委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打造“互联网+社会服务”品牌,在今年6月发生的盐城龙卷风灾害中,通过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出倡议、筹集善款,在短短3天不到的时间,就筹集捐款超过10万元,是全省第一家响应民建省委救灾号召的市级组织。
四、自身建设
1、思想建设。
(1)组织成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省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及条例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为全市“十三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民建市委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入手,认真组织会员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将学习活动与纪念民建成立71周年活动结合起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政治信念,带领广大会员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各基层组织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3月8日,民建文化工作委员会与企工委联合开展全国“两会”精神专题学习会;5月26日,民建清河一支部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条例〉解读》、《十三五规划》辅导解读等内容;8月6日,民建淮安区基层委员会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就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听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等。
(2)以强化“强化组织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义学习实践活动”,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有计划、有活动、有台帐、有总结。按照《民建淮安市委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安排,2016年继续在会员中开展了主题教育活动。市委会先后组织骨干会员赴安徽省金寨县开展学教活动,组织新会员赴盐城新四军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老会员赴苏酒集团洋河酒厂开展重阳节活动;老龄委三伏天上门看望慰问老工商业者;民建淮安区基层委员会组织会员参观南京梅园新村纪念馆;民建综合支部组织会员观看江苏省淮海剧团为建党95周年献礼而新编的现代淮海戏《林道静》;民建信息学院、财经学院等支部组织会员赴周恩来纪念馆、故居缅怀总理丰功伟绩;民建直属二支部赴上海参观中国民主建国会主要创始人黄炎培故居,重温民建老一辈领导人为国家兴盛、民族自强作出的卓越贡献;清明节前,民建淮阴区三支部前往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进行祭奠活动等。各基层支部都按照支部实际情况,组织会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
(3)组织成员参加上级机关和市有关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会员参加了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建中央、民建江苏省委组织的“市级组织领导班子培训”、“骨干会员培训”以及“中小企业家培训”等多项教育培训。如:组织新一届市委会领导集体成员赴省社会主义学院参加党外干部培训班,推荐周海山、张玉琴、陈兵三位会员参加全国民建基层组织主委培训班等。同时,为了切实提高民建市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市内信息、普法、档案、节能等各项培训,做到有培训就参加,尽量全员参与,机关干部在职学习培训积分已全部达到要求。
2、组织建设。
(1)认真贯彻各民主党派中央制定的组织发展《纪要》和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条件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对象、比例中发展成员,违背《纪要》精神不得分。全年发展了一批高素质的人才入会,会员的结构更加合理。
(2)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后备干部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人才库建设,进一步推进民建市委数据库的管理和使用,注重会员信息整合;创新建立了系统的企业高管人员信息登记表,对民建所有会员企业家信息进行梳理更新,为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做了良好准备。
(3)认真做好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工程,有明确的联系挂钩制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完成了市委会和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平稳实现了政治交接;二是健全了基层组织结构,原清河、清浦两区总支合并成立了清江浦区基层委员会,在原淮阴区总支基础上成立了淮阴区基层委员会;三是改革了现有基层组织目标考核制度,以实行积分制为基础,出台了新的基层组织目标考核制度;四是支部结对活动有新突破,除了淮安民建内部结对交流外,进一步扩大了与外省市民建组织的结对交流。
3、机关建设。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要关学习、工作及市委会议事、财务等各项制度。
(各项工作制度见台帐资料)
(2)坚持机关干部学习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质量的统战调研或工作理论研究文章。
庞进亮《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的培养》(《团结报》刊登)、赵国咏《创新方式 体现特色 打造富有活力的市级组织》(《民讯》刊登)、毛永伟《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推动自身工作不断提高》、李丹青《发挥多层次平台统合作用加强党外干部培养》。
(3)严格执行关于改进作风、联系群众、勤俭节约等各项规定。推行机关例会制度;创建机关图书角,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五、信息宣传
1、信息。社情民意是民主党派成员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条重要途径,民建市委领导高度重视社情民意工作,淮安民建连续多年被民建江苏省委表彰为参政议政(社情民意)工作一等奖。在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民建江苏省委参政议政表彰会议上,民建淮安市委再次获得省民建系统内第一名,被表彰为2016年度参政议政(社情民意)工作一等奖。截止10月底(2015年12月—2016年10月为一个考核年度),民建市委共采用会员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800篇,向民建省委报送248篇,择优向市委统战部报送信息113篇。根据民建江苏省委的反馈结果,民建中央采用1篇,民建省委采用47篇。
2、宣传。一是注重引导,宣传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系列宣传,中国政协报(网)用稿12篇,团结报(网)用稿11篇;民建中央用稿37篇,民建省委用稿47 篇,淮安日报用稿46篇。在《人民政协报》、《团结报》、《民讯》等中央级媒体的宣传的数量和稿件篇幅上均有提高。二是突出重点,宣传感染力进一步增强。今年淮安民建以“会员风采”、“社会服务”为宣传重点,利用多种平台对会内有突出表现的会员进行宣传,朱华林、于洋、王飞、蒋廷朝等一批会员的事迹在团结报、民建中央、《淮安日报》、淮安电视台等媒体上刊登和报道,有效提升了民建的影响力,树立了民建会员的先进典型。三是发挥能动性,宣传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市委统战部宣传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宣传工作会议,落实各支部宣传员。同时,调整民建宣传奖励考核标准,调动会员写稿积极性。并进一完善民建市委网站建设,开启淮安民建微信公众号宣传新平台,为民建基层组织自身宣传提供渠道。
六、贯彻落实重要工作部署
民建市委注重加强学习,及时贯彻落实具有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部署,督促各级基层组织认真实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三是认真传达学习民建中央“纪念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71周年”会议精神;四是认真传达学习中共淮安市第七次会议精神。
第二部分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民建淮安市委2016年度收入169.22万元、支出183.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4.36万元、增长2.64%、支出增加35.51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制度改革增加本年预算及支付2014年-2016年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及项目支出。其中:
(一)收入总计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9.2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4.36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制度改革。
2.年初结转和结余22.62万元,主要为民建淮安市委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
(二)支出总计183.1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正常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34.62万元,增长24.4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机关事务增多。
2.保障住房(类)支出6.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9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8.7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本年度追加安排的车改司聘人员补偿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淮安市委本年收入合计16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22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淮安市委本年支出合计18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6万元,占63%;项目支出67.75万元,占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9.22万元、支出183.1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6万元、增长2.64%、支出增加35.51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制度改革增加本年预算及支付2014年-2016年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及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18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51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支付养老金及上年度追加未支付的项目经费。
民建淮安市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5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养老金及上年度追加未支付的项目经费。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0128)行政运行(01)。年初预算为90.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付养老金。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0128)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年初预算53万元,支出决算为59.04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项目延续到今年完成。
3.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0128) 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99)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71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考核及车改司勤人员补偿款。
(二)保障住房(221)支出6.86万元,年初预算为6.86万元,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按照“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的功能分类“项”科目,并结合本部门实际予以解释。)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5.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5.51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支付养老金及上年度追加未支付的项目经费。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43.5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养老金及上年度追加未支付的项目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1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94%;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2.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公出国(境)无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预算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7.94%,比上年决算减少3.0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车改革;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改革公务车转为平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原公务车辆保险费。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辆。
3.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 64.65%,比上年决算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减少;决算数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中央、省及兄弟市来人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8人次。主要为接待中央、省及兄弟市来人。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6.08万元,完成预算的76%,比上年决算增加3.02万元,主要原因为召开换届会议;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召开换届大会。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 个,参加会议148人次。主要为召开换届大会。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71万元,完成预算的58.87%,比上年决算减少2.98万元,主要原因为换届减少培训事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召开换届大会。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5个,组织培训65人次。主要为新会员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0万元(按“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6.33万元,降低43.47%。主要原因是2015年支出列支公共经费。(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民建淮安市委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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